2021/12/21
根据《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池科〔2017〕46号)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县区、管委会科技部门推荐,局长办公会研究等程序,拟认定池州市光学芯片封装测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7个企业研发机构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12月21日至12月27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科技局监察室和有关科室实名反映。
监督电话:0566-5229332、5229324
附:拟认定2021年度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池州市科技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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