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2021年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k8凯发欧洲杯

2021/4/22

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合肥高新区2021年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46

 

 

 

合肥高新区2021年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

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劲、发展潜力巨大、竞争优势突出的高成长企业,2021年,合肥高新区将继续加大企业培育力度,优化梯度培育体系,完善特色培育机制,集聚更多引领未来和引爆增长的新动能,助力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围绕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系统化推进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以“爆品”、“深科技”、“双五”专项培育计划为引领,以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为抓手,构建纵向“雏鹰-瞪羚培育-瞪羚-潜在独角兽-独角兽-平台型龙头企业”为梯队、横向“爆品、深科技、双五”为特色,面向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培育生态体系,形成高成长企业竞相发展、特色培育企业争奇斗艳的局面,推动合肥高新区新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按照“挖掘 培育 服务”企业培育链条,力争到2021年,培育高成长企业700家、具有爆发成长潜力的“爆品”企业3-5家,持续发现一批技术领先、填补空白、替代进口的“深科技”企业,培育“双五”企业数量突破30家,以本土企业培育发展塑造高新名片,挺起高质量发展“脊梁”。

二、重点工作

(一)瞄准重点类型企业,细化分类培育。

一是优化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聚焦战新产业和先导产业领域,定期梳理独角兽培育企业清单,建立动态培育库。围绕独角兽培育企业发展规划和趋势,明确支持重点和方向,加快形成独角兽培育企业的遴选、孵化、加速等一整套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定期组织企业家、投融资机构、行业专家等开展互动交流,组织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与顶级投资机构进行对接。鼓励潜在独角兽企业围绕“建链、补链、强链”开展投资并购,提升企业行业话语权,加速向独角兽企业迈进。

二是培育平台型龙头企业。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集团化经营、产业链整合等方式,做大企业规模,实现平台化发展。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向平台型企业转型发展,开展内部孵化创业衍生高成长企业,通过业务拆分、对外投资等方式孕育孵化企业。鼓励高成长企业与平台型龙头企业开展业务对接,构建大企业创新创业生态圈。

三是优化“爆品、深科技、双五”特色培育。“爆品”企业培育。聚焦细分行业风口,持续挖掘一批具有爆发式增长潜力的企业,扩大“爆品”企业队伍。优化“基本条件 指标体系 承诺目标”三级遴选标准,分阶段精准支持“爆品”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集聚各类资源,提供商业模式打磨、场景设计、投资对接等深度服务,打造“爆品”企业成长总部; “深科技”企业培育。面向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企业,遴选“深科技”技术目录,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以积分评价结果为依据主动增信,精准支持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深科技”企业。定期梳理“深科技”重点企业名单,形成重点创新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双五”企业培育。鼓励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夯实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基础。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等方式,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的技术创新模式。发挥政策导向激励作用,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推荐、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

责任部门:科技局、经贸局、财政局、高新集团

(二)开展系列活动,树立特色品牌。

一是打造“深科技”品牌。积极谋划合肥高新区“深科技”创新大会、“深科技”创新创业峰会等品牌活动,发布合肥高新区“深科技”企业年度创新报告,全面打响“深科技”品牌。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遴选发布“深科技企业之星top30”榜单,作为合肥高新区优质创新成果向全社会展示。依托“一心一谷”建设,规划建设“科大硅谷”高新片区,加快构建量子信息产业创新链,推动原始创新成果产出转化,加速形成以“深科技”为特色的“科创 产业”集聚区。

二是开展品牌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投资对接、商业模式打磨、人才培训、场景对接等多项增值服务。加大对优质企业提供投融资交流会、项目路演、创新展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力度。定期开展高成长企业年度盛典、“爆品”企业发布会、独角兽资本对接会等系列活动,争取做到季季有活动,加快促进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发展,努力构建开放赋能的高成长企业生态圈。

三是优化完善培育链条。按照高成长企业成长特点与规律,优化完善“数据平台 主体挖掘 群体服务 精准培育 报告发布” 培育服务全链条,支持高成长企业群体规模拓展,鼓励“爆品、深科技、双五”企业特色成长。深入推进“雏鹰-瞪羚培育-瞪羚-潜在独角兽-独角兽-平台型龙头企业”六梯度培育计划,推进高成长企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深入实施“爆品、深科技、双五”特色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分类企业培育库,分类型进行企业动态管理,助推特色培育企业跨越式发展。

责任部门:科技局

(三)深化动态管理,探索管理新模式。

一是开展智能化摸排与数据管理。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对潜在的高成长企业进行重点挖掘和摸排。整合汇总现有企业申报平台全量数据、法人库企业数据,打造统一的高新区高成长企业数据库。依托高成长企业数据平台,增加“爆品、深科技、双五”企业数据标签,加强自动识动数据的逻辑性,定向遴选、挖掘特色培育企业,减少企业回填数据次数。

二是优化企业政策申报功能模块与可视化分析。增加系统自动识别匹配功能,实现政策与潜在企业的精准匹配,可以实时发布、推送申报信息。依托区域经济大脑,优化高成长企业数据平台,建立企业多维成长画像,跟踪培育企业发展情况,研究编制企业发展简报。梳理高成长企业的分析维度,构建“爆品、深科技、双五”企业标签体系,搭建各梯度、各类型企业总体态势分析模型,以可视化方式进行展示分析。

责任部门:科技局

(四)强化要素赋能,构建创新生态。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家的战略思维。开展领航企业家培养计划,发挥企业家大学对人才的赋能,培育一批“高成长”领航企业家。建立高新区优秀企业家储备库存,定期组织企业家到国内先发地区考察学习行业标杆企业,借鉴行业领军企业在发展战略、营销策略、技术创新、资本运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是发挥金融实验室的作用,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依托区域经济大脑,建设科技金融大数据实验室,总结分析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关键指标,创建科技型企业授信模型,快捷有效解决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问题。搭建全天候线上金融超市,全面接入财政金融产品,同时引入商业银行特色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持续发挥瞪羚贷、雏鹰贷等金融产品作用,谋划开发“深科技成长贷”,切实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是加强市区两级政策联动,形成叠加优势。优化高成长企业培育扶持政策,持续跟踪现有培育梯度企业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总结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培育政策。积极争取市级专项政策对高成长企业支持,形成市区两级资金互联、互动。支持企业用好“合创券”政策,购买技术、设备、专利、咨询、认证、检测、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责任部门:人事局、财政局、科技局、高新担保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作用,压实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突出工作实效,完成预期目标。科技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企业申报、遴选评估、制订政策等具体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完成预期目标。

(二)加强政策保障。营造良好、宽松、创新的政策环境,为培育高成长企业的提供坚强保障。加大财政对于高成长企业的扶持力度,统筹资金,围绕研发创新、购买服务、空间保障、科技金融、平台带动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多角度、全链条的政策扶持。

(三)加强宣传推广。通过主流报刊、新媒体、电视台以及网上直播等多种媒体形式,对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报送国家、省、市各级工作主管部门及相关媒体,逐步提升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培育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附件:申报范围和条件

                               


附件:

一、申报范围(需同时满足)

1.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合肥高新区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符合合肥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

3.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二、培育对象

构建纵向“雏鹰-瞪羚培育-瞪羚-潜在独角兽-独角兽-平台型龙头企业”为梯队、横向“爆品、深科技、双五”为特色,面向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培育生态体系。

(一)高成长企业遴选标准

1.雏鹰企业申报条件

雏鹰企业是指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具备一定先进性、未来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10%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5%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

2)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股权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投资机构: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以及上市公司);

3)省高层次人才团队、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等国家、省、市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的企业;

4)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国家、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企业或者通过“合创汇”活动评选出的“合创之星”;

5)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

6)2020年营收大于等于150万元,且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大于30%;

7)注册时间三年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大于100%,企业未来前景佳。

2.瞪羚培育企业申报条件(满足条件之一)

1)2018年企业营收处于500-1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且企业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2)2018年企业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且企业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3)2018年企业营收500万元及以上,已累计获得风投机构500万元及以上风险投资;

4)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5)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瞪羚企业申报条件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18年企业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

②2018年企业营收处于5000万-1亿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

③2018年企业营收1亿元以上,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0%;

④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20年企业营收不低于1亿元;

⑤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0年企业营收不低于3亿元;

⑥2018年雇员人数100人及以上,最近三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2)创新指标

企业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4.潜在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最后一轮融资后估值达1亿美元。

5.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

注册时间不超过十年(2011年及以后成立),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企业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6.平台型龙头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引领和带动行业发展能力强,企业主营业务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行业细分领域排名前五。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20年工业企业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7000万元;

②2020年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5000万元;

③市(估)值60亿美元以上。

2)创新指标(需同时满足)

①企业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或牵头成立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②投资入股高新区企业五家以上且当年有两家以上入选高成长企业;

③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不低于3%。

(二)“爆品”企业基本遴选标准

1.基本条件

1)处在新兴领域。企业处在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具备跨界属性、投资机构广泛关注、有爆发式增长潜力和海量市场前景的新兴领域,市场竞争格局尚未形成。

2)产品市场份额高。企业新产品、新服务的市场认可度高,拥有广泛稳定的客户群体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3)具有高成长性。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速超过40%(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按照最近一年营收增长率计算。以下指标中,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均按照最近一年指标核算)。

4)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研发团队和研发成果,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比高于10%,拥有3项以上发明专利,技术在全国甚至全球均具有先进性。

5)经营管理良好。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良好发展前景。

6)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是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指标体系,综合考察评估企业爆发成长潜力。

序号

特征

核心要素

指标

备注

1

高成长

增长速度

三年营收复合增速

 

2

高价值

融资额度

累计获得投资额

累计获得投资额截止2020年6月

3

融资质量

市场化投资机构参与

顶尖市场化投资机构为福布斯《2018中国投资机构排名》top30或batj等平台企业

4

新技术

核心技术

关键核心技术的引领性、突破性

专家评分

5

科研团队

科研人员占员工人数比重

 

6

科研项目

承担政府科研项目层级

 

7

知识产权

是否拥有高质量知识产权

可累计得分

8

新模式

业务模式

是否提供平台型服务业务、采用平台化发展模式

专家评分

9

开放赋能

是否链接顶尖平台企业生态资源,共建生态圈

专家评分

10

企业管理层背景

是否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层

专家评分和附加分综合

11

大市场

市场容量

企业所处行业市场规模

权威机构评价与专家评分相结合

12

市场份额

企业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

企业自评与专家评分相结合

13

客户群体

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具备极强的用户粘性和可复制推广潜力

专家评分

(三)“深科技”企业基本遴选条件

1.处在前沿、关键的核心技术领域。企业技术为科技部“国家技术预测”、gartner《2019年十大战略技术趋势》等前沿技术预测领域,或为科技日报社发布的35项关键技术清单、美国拟实施14类出口管制技术清单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           

2.技术水平全国领先。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先进,在国际国内均具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

3.具有核心研发团队。拥有核心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

4.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20%。

5.经营管理良好。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良好发展前景。

(四)“双五”企业基本遴选条件

“双五”企业是营收收入5亿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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