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29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号),现将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拟补助项目(第二批)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9日-5月10日
邮 箱:liuyilang@miit.gov.cn
电 话:010-68205770
附件: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拟补助项目(第二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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