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20
根据中共长丰县委 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丰县“强产业、强建设、强品质”三强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21〕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长丰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拟兑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提出。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电话:66662313
业务咨询电话:66662593、66671763
附件:
长丰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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