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31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合肥市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的通知(合人社秘〔2022〕22号)文件精神,对一季度在我市企业招用非本市户籍人员初次在我市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就业补贴。现将我县2022年一季度新增就业补贴花名册(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551-87337187。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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