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双新产业园、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桐城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办法〉 的通知》(桐发〔2022〕12号)文件规定,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公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等相关程序,现予以公布。
附件:1、
2、
桐城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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