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27
关于马鞍山市2021年度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办法(3.0版)>的通知》(党办〔2022〕4号)文件规定,马鞍山市2021年度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已完成评价企业确定、数据收集、数据核实、系统评价工作,3180户参评工业企业共评出597户a类企业、1491户b类企业、956户c类企业、136户d类企业。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7个工作日,6月27日-7月5日止。
二、咨询电话
被评价企业对本次评价结果如有意见反馈,可按照属地原则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含山县(经信局) 电话:4958220、4311222
和 县(经信局) 电话:5330170
当涂县(经信局) 电话:6713491、6713372
花山区(经信局) 电话:8880337
雨山区(经信局) 电话:2332795、2366953
博望区(科经局) 电话:6773151
市经开区(经发局) 电话:8323050
慈湖高新区(经贸部) 电话:3157786
郑蒲港新区(经发局) 电话:5580310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园区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上网查询,做好政策宣传,收集企业反馈意见。
2.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提供明确证明资料提交各县区、园区,由各县区、园区协调数据提供部门,做好数据核实。
3.经核实,确有需调整的,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新区管委会汇总正式行文,于7月6日上午下班前反馈市亩均效益办(市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355731。
附件:
马鞍山市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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