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4
根据《迎江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暂行办法》(迎政办〔2022〕8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区工业企业2021年度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6日(3个工作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意见反馈地址:迎江区华中东路机场新村综合楼区经济和信息化局606室,联系电话:0556-5866986
附件:迎江区工业企业2021年度亩均效益评价情况表
迎江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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