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19
各镇、街道、蜀经开,各有关企业:
根据蜀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蜀山区亩均效益实施意见》、《蜀山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蜀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办法》的通知(蜀政〔2022〕28号)文件规定,蜀山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4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度亩均效益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共评出a类企业9家,b类企业19家,c类企业13家,d类企业2家。经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5个工作日,7月19日-7月25日止。
二、咨询电话
参评企业对本次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反馈,可拨打区亩均办电话:65597583。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镇、街道、蜀山经开区及时通知属地参评企业查询评价结果,收集企业反馈意见,并做好解释说明。
2.参评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截止日期前提交佐证材料,由属地镇、街道、蜀山经开区汇总后报送区亩均办,逾期不再受理。
3.对确需调整的,由区亩均办报送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统一调整。
附件:
蜀山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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