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27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蚌经信运行〔2021〕162号)文件规定,蚌埠市2021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已完成评价企业确定、数据收集、数据核实、系统评价工作,672户参评工业企业共评出150户a类企业、291户b类企业、198户c类企业、33户d类企业。现将试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5个工作日,7月27日-8月2日止。
二、咨询电话
被评价企业对本次评价结果如有意见反馈,可按照属地原则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怀远县 电话:0552-8212373
五河县 电话:0552-5056190
固镇县 电话:0552-2136015
龙子湖区 电话:0552-3040241
蚌山区 电话:0552-7170212
禹会区 电话:0552-4958232
淮上区 电话:0552-2829203
高新区 电话:0552-4195075
经开区 电话:0552-3093292
三、工作要求
1.2021年度亩均效益评价为试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的强制要求,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完善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科学性、客观性。
2.请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上网查询,做好政策宣传,收集企业反馈意见。
3.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提供明确证明资料提交各县区、园区,由各县区、园区协调数据提供部门,做好数据核实。
4.经核实,确有需调整的,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汇总正式行文,于8月4日上午下班前反馈市亩均办(市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52-3115311。
附件:蚌埠市2021年度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
蚌埠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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