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5
根据《关于印发庐江县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审核机制的通知》(庐政办〔2019〕46号)、《庐江县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庐政办〔2021〕30号)、《2021年庐江县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庐住建〔2022〕66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执行部门(县住建局)初审、联审小组(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发改委)审查通过,现将2021年庐江县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联审情况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期为5天 (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住建局( 0551-87313296)反映。
附件:2021年庐江县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联审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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