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肥西县科创企业贷投批量联动(试点)方案》的通知-k8凯发欧洲杯

2022/8/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肥西县科创企业贷投批量联动(试点)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6日        


肥西县科创企业贷投批量联动(试点)方案

 

为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科技创新企业(以下简称科创企业)发展,探索解决初创期、成长期单家科创企业风险与前景难以准确评估问题,提升科创企业批量化金融服务水平,助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肥西县人民政府、合肥市银行业协会经会商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政府批量推送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为基础,商业银行批量化获客、市场化决策为依托,充分发挥政银协作、投贷联动的合力,健全科创企业融资、收益、风险等环节循环平衡机制,探索形成科创企业贷投批量化金融服务新模式,有效破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助力科创企业做大做强。

二、合作模式

肥西县人民政府与试点银行签订科创企业批量联动合作协议,推动试点银行与肥西县政府出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开发“贷款 股权(期权)”业务模式,推出科创企业批量化金融产品,通过批量推荐、分级评估、协同授信、投贷联动、风险补偿的方式,建立融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共享共担机制,共同支持科创企业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支持对象

1.处于天使轮或种子期的早期科创企业,轻资产、无抵押物、现金流不足,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类成果,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具有市场化潜力。

2.企业所在行业符合国家战略和县委县政府产业发展导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智能制造及高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3.支持同意政府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入股,愿意出让期权或签订优先认购权协议的科创企业。

4.政府引导基金已投资企业或拟投资的科创企业。

(二)产品要素

1.贷款额度:根据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单个企业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额度支持。

2.贷款期限:期限最长可达3年。在贷款到期前两个月,试点银行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合作情况和信用状况,在符合监管等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提供无还本续贷。

3.增信方式:对于推荐的科创企业,试点银行优先以信用方式支持。同时支持以股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增加授信额度。

4.贷款成本:原则上贷款利率不高于借款合同签订日上一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加50个基点(bp)。

(三)运作机制

按照“批量推荐—分级评估—协同授信—投贷联动—贷款发放”程序运作。

1.批量推荐

肥西县建立白名单制度,组织相关部门(肥西产投、县科技局等)定期组团分批向试点银行推荐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明的科创企业,每批次推荐企业原则上不少于10户。试点银行、肥西产投等单位在推荐名单内开展科创投贷业务。

2.分级评估

根据企业贷款金额的不同,进行分级评估。

1)企业贷款额度≤500万元,由试点银行自行评估,评估结果抄送业务指导委员会。

2)企业贷款额度>500万元,采用联合评估。即试点银行为主,肥西产投等单位为辅,联合对推荐企业开展尽职调查,信息共享、成果互认。

3.协同授信

肥西县成立贷投联动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县长兼任,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科技局、肥西产投、试点银行等各委派1人兼任委员,指导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

方式一:当企业贷款额度≤500万元时,由试点银行对推荐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拟定贷款产品、授信额度、期限和利率,报贷投联动业务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方式二:当企业贷款额度>500万元时,由试点银行对推荐企业进行自主授信审核,业务指导委员会研究授信事项,明确贷款产品、授信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意见,作为试点银行授信重要参考依据。

4.投贷联动

肥西县财政设立超额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来源渠道包括财政预算、股权期权(认购权)溢价收益回拨等,首期额度2000万元,用于科创企业批量联动系列产品。根据产品运行和资金放大以及安全系数情况,肥西县财政可逐步增加超额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

1)对于先贷后投的企业,投资企业的期权(认购权)股权溢价所得在实际变现退出后进入超额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备付科创企业批量联动业务发展中超额风险部分的实际损失。

2)对于投贷同步的,可综合肥西县政府出资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效益和产品运作情况,通过国有资产收益上缴,作为超额风险补偿资金池的来源之一,用于备付科创企业批量联动业务发展中超额风险部分的实际损失。

5.贷款发放

试点银行承担贷款核心环节,履行放贷程序,并建立单独的业务台账,将贷款信息及时向业务指导委员会进行反馈,按月向合肥市银行业协会提供业务开展情况。名单内客户贷款项目符合

《安徽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由试点银行按《办法》要求在平台备案。贷款发放后,试点银行需对借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肥西县相关单位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指导。如借款企业出现经营异常或其他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等不利情况时,各方按《贷投联动合作协议》约定,相互提示、提醒,并及时采取制止、挽救措施。

(四)风险补偿

按照批量协议,如果后期发生风险,风险比例分担如下:

1.当整体不良率小于5%时,经业务指导委员会认定,通过超额风险补偿资金池承担85%、试点银行承担15%。

2.当整体不良率超过5%(含)时,业务指导委员会会同合肥市银行业协会对本方案及运行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并作适时调整;

3.名单内客户贷款项目符合安徽省、合肥市政策性补偿条件的,相关单位应按照政策要求申请补偿并及时向业务指导委员会反馈,经会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超额风险补偿资金池补偿比例。

(五)政策鼓励

1.政府层面支持

1)鼓励试点银行发展科创企业批量化业务,对于科创企业首贷融资覆盖明显、知识产权融资累放额增长突出的机构,给予政策奖励,在专项资金托管、存放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2)对于获得科创投贷支持的企业,纳入肥西产投拟投企业后备。

3)对优质高成长科创企业,可按照双向约束原则,允许科创企业大股东、创业团队实现约定指标后,按一定比例、一定价格(成本 收益)向政府基金回购所出让的股权份额。

4)对于获得贷款的企业,在县级产业、科创政策申报方面,给予支持。

2.监管部门和上级行层面支持

1)对开展此项业务的试点银行,监管部门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根据包容审慎原则进行现场检查、监管评价。

2)试点银行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相关要求,对所属经营机构建立激励约束、尽职免责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为推进科创企业投贷联动方案有效开展,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肥西县政府与合肥市银行业协会要加强合作和对接,履行各自职责,统筹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方案有效稳妥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参与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肥西县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试点银行、科创企业的交流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参与单位要积极向支持对象群体宣传产品特点、运作机制,营造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成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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