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部门,半汤街道办事处,区内各企业:
《安徽巢湖经开区促进“专精特新高”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管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9月16日
安徽巢湖经开区促进“专精特新高”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加快安巢经开区转型发展,进一步培育壮大“专精特新高”企业规模,充分发挥企业经济发展主引擎、科技创新主力军、集聚人才主阵地作用,全力打造“四新”产业集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和开发区“2346”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企业能级跃升蝶变工程”,推进全区企业走“专精特新高”发展道路,增强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为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筑牢新发展格局安全底线提供重要支撑。
二、行动目标
聚焦3个“1”发展目标,即到2024年,力争全区创成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专精特新高企业年均产值增速高于规上工业年均增速10个百分点,专精特新高企业上市挂牌实现“零”突破,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环节,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中小企业梯队成长行动
1.构建梯度培育体系。建立健全区级“专精特新高”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级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分级培育。加快制定“专精特新高”中小企业培育支持政策。(牵头单位:经贸局,责任单位:财政局、投促局、市场局、人社局)
2.建立区级培育库。建立区级“专精特新高”企业培育库,对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研发投入占比高于3%,且符合“专精特新高”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做到“应报尽报”“应入尽入”。对入库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跟踪培育,坚持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培育实效。力争到2024年,全区拥有省“专精特新”企业50家,市专精特新企业80家,区专精特新企业100家。(牵头单位:经贸局)
(二)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前沿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独立或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按照现行政策予以奖励。到2024年,专精特新高企业户均研发投入占比超过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现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牵头单位:经贸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税务局)
4.推进孵化载体建设。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创新创业基地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打造科技型企业孵化和成长的摇篮。将培育专精特新高企业数量作为孵化载体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到2024年,新增3家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牵头单位:经贸局,责任单位:东鑫集团)
5.推动知识产权强企。组织企业开展专利布局、协同创新、集成攻关,对自主研发成果及时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也可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支持具备高价值专利或发明专利的企业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到2024年,国家级专精特新高企业户均高价值或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牵头单位:市场局,责任单位:经贸局)
(三)质量品牌建设行动
6.推进全面质量管理。综合运用标准、计量、认证许可和检验检测等手段,探索专精特新高企业质量品牌培育路径,支持专精特新高企业争创质量奖、皖美品牌、“安徽精品”等荣誉称号。组织专家团队为专精特新高企业开展质量现场诊断和技术帮扶活动。(牵头单位:市场局,责任单位:经贸局)
7.强化自主品牌培育。支持专精特新高企业优化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强化产品质量、生产标准、技术创新、品牌运营、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广告助企”活动,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告资源,提升专精特高新企业品牌价值。到2024年,全区创建10家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市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实现“零”突破。(牵头单位:经贸局,市场局)
(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行动
8.加快数字化应用。利用智慧安巢系统面向专精特新高企业开展“数字画像”服务,根据企业数字化所处阶段、瓶颈问题、转型需求,建立“一企一档”数字档案。支持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能力向云平台迁移。到2024年,新增两化融合贯标企业5家、上云企业超100家。(牵头单位:经贸局)
9.培育标杆企业。支持专精特新高企业开展集成应用创新,争创市级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到2024年,创建市级以上智能工厂5家、市级以上数字化车间超50个,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智能制造新模式新场景2个,力争每条重点产业链打造一个“5g 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牵头单位:经贸局)
10.提升智能装备水平。引导专精特新高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智能制造成熟度水平,每年滚动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不少于10项。(牵头单位:经贸局)
(五)绿色低碳示范行动
11.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专精特新高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实施绿色化改造、开发绿色技术(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培育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财税政策支持、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到2024年,建成绿色工厂1家,实施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3项。(牵头单位:经贸局、生态环境分局)
12.优化环保评价和执法机制。优化企业环评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项目准入制度》压缩审批时限,探索实施网上企业环保服务站、环保接待日等活动,为专精特新高企业提供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高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检查频次。(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六)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13.支持企业引进人才。通过高校院所等各类引才平台推动高层次人才、研发团队、高校毕业生来区创业创新,每年帮助专精特新高企业精准引育各类人才不少于300人。对专精特新高企业新引进的领军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团队、优秀博士、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技师)、大专(高级工)等,优先推荐享受各级相应人才政策待遇。支持专精特新高重点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牵头单位:人社局、经贸局)
14.培养复合型人才队伍。加强专精特新高企业各类人才培养。组织支持专精特新高企业负责人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每年举办不少于2期企业管理提升培训班。支持专精特新高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开展职业技能人才培训,组织与各类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培养新型学徒制技能人才。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举办“专精特新高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更多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牵头单位:经贸局、人社局)
(七)财税金融促进行动
15.加大资金支持。优化区级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支持方向,提高对专精特新高企业支持力度。发挥政府类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组建专精特新高企业培育基金,加大对专精特新高企业投资力度。制定专精特新高企业发展支持政策,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牵头单位:经贸局、财政局,责任单位:东鑫集团)
16.优化税收服务。开展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深化“银税互动”合作,为专精特新高企业提供个性化精细服务,建立需求响应机制,确保税费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牵头单位:税务局)
(八)平台载体建设行动
17.打造专精特新高企业集聚区。依托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加大专精特新高企业引培力度,形成一批专精特新高企业聚集发展的先导区、示范区,构建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牵头单位:经贸局,责任单位:投促局、东鑫集团)
18.培育专精特新高企业服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资源整合,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体系,调动示范平台(基地)、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社会团体力量,遴选一批优质机构和资源,为专精特新高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式服务。(牵头单位:经贸局、市场局,责任单位:东鑫集团)
四、扶持措施
19.鼓励企业数字化投入。对于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存量工业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设备投资额的1%、3%、5%的额外区级补贴(对同一企业获不同荣誉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在市级认定的上云服务单位购买上云服务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上云企业服务器托管费用3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经贸局)
20.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牵头单位:经贸局)
21.支持企业人才引进。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审核过程中,给予企业优先推荐的绿色通道,确保企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应报尽报。(牵头单位:经贸局)
22.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的重点研发项目,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年度研发投入1%的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按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5%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经贸局)
23.引导企业扩大规模。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当年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含)、3亿元(含)、5亿元(含)、8亿元(含)、10亿元(含)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经贸局)
24.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对完成股改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提交北交所上市申请并获受理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80万元;对在北交所成功发行的“专精特新”企业,除享受区级上市政策外,再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1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经贸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25.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牵头单位:经贸局)
26.制定正负面清单。每年发布一批“专精特新高”白名单,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先保障土地、厂房、资金、水电气热等要素资源。对当年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失信行为的企业不予入库,且不享受当年政策奖励。(牵头单位:经贸局,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27.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安巢经开区“专精特新高”企业培育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区企业专精特新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协同。(牵头单位:经贸局,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8.强化要素保障。强化“专精特新高”企业用地、厂房、资金等要素保障。对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专精特新高企业优先给予安排用地指标,在符合规划条件和出让合同下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对因增资扩产需要租赁标准化厂房的专精特新高企业享有优先租赁权。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发展。发挥政府类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组建专精特新高企业培育基金,加大对专精特新高企业投资力度。(牵头单位:自规局,责任单位:东鑫集团、财政局、经贸局)
29.优化服务环境。强化专精特新高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从工程建设审批、证照办理到政策申报兑现,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网通办理。建立专精特新高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每年发布为专精特新高企业办实事清单,为每家专精特新高企业配套服务专员,一企一策推送“政策包”“工具箱”,引导创新资源精准对接,协调解决突出困难问题,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为企服务中心,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30.营造宣传氛围。在智慧安巢系统开通专精特新高企业专栏,加大对专精特新高企业发展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营造激发企业专精特新高发展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经贸局,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附件:1.安徽巢湖经开区“专精特新高”企业培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区促进专精特新高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表
3.2022年为专精特新高企业办实事清单
附件1
安徽巢湖经开区“专精特新高”企业培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管委会分管经贸工作副主任
成 员:区经贸局主要负责人
区建发局主要负责人
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区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人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
区自规分局主要负责人
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
区东鑫集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经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全区促进“专精特新高”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表
|
行动计划
|
指标名称
|
2022-2024年
|
2022年
|
牵头部门
|
企业梯队建设行动
|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家)
|
1
|
0
|
经贸局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家)
|
10
|
2
|
经贸局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100
|
13
|
经贸局
|
省级专精特新(家)
|
35
|
5
|
经贸局
|
市级专精特新(家)
|
50
|
10
|
经贸局
|
百企升级入库企业(家)
|
100
|
50
|
经贸局
|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
期末专精特新高研发投入占比(%)
|
4%
|
3.5%
|
经贸局
|
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家)
|
3
|
1
|
经贸局
|
孵化器众创空间(家)
|
3
|
1
|
经贸局
|
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
质量奖及皖美品牌(个)
|
2
|
1
|
市场局
|
期末国家级专精特新高企业户均高价值或发明专利(个)
|
1
|
-
|
市场局、经贸局
|
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家)
|
10
|
2
|
经贸局、市场局
|
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行动
|
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家)
|
5
|
1
|
经贸局
|
智能工厂(家)
|
5
|
1
|
经贸局
|
数字化车间(家)
|
25
|
5
|
经贸局
|
绿色工厂(家)
|
1
|
0
|
经贸局
|
绿色化改造项目(项)
|
3
|
1
|
经贸局
|
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
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人次)
|
3000
|
1000
|
人社局
|
引进技能人才(人)
|
300
|
100
|
人社局
|
行动计划
|
指标名称
|
2022-2024年
|
2022年
|
牵头部门
|
财税金融促进行动
|
政府基金投资专精特新企业(家)
|
3
|
1
|
财政局、东鑫集团
|
专精特新企业融资对接活动(场)
|
10
|
3
|
财政局
|
市场开拓行动
|
期末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金额占比(%)
|
超过60
|
超过60
|
财政局
|
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场)
|
10
|
3
|
经贸局
|
平台载体建设行动
|
重点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个)
|
3
|
1
|
经贸局、财政局
|
期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家)
|
5
|
1
|
经贸局
|
注:表中所列指标未明确说明为期末值的,均指报告期内新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