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9
依据《庐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发展扶持政策等5个政策的通知》(庐政办〔2021〕41号)文件精神,庐江县2021年度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发改部分)奖补申报材料经庐江县发改委初审,庐江县发改委、庐江县财政局、庐江县商务局、庐江县投资促进中心联审,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11月9日-11月15日(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551-87339165。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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