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合经区管〔2022〕195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1月20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经区管〔2022〕195号)文件精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本政策适用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经开区并承诺持续经营不低于10年的以下各类独立核算的企业:
1.从事软件开发和服务的企业(含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
2.以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及零部件、材料、高端验证、工具软件(eda)、ip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含半导体功率器件、mems、光电器件、化合物半导体)。
二、申报、审核程序
各项政策申报和审核按“企业申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政府审批”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本政策一年申报一次,在3月份集中申报,具体以政策执行部门在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hetda.hefei.gov.cn/)、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www.hjqservice.com/)中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申报截止期限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申报方法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www.hjqservice.com/),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资料,申报时按系统指示填写对应条款申请表,同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
3.兑现流程
申报截止后,政策执行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及初步符合性核对,并由申报主体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后,进行部门初审,初审意见提交联合审核小组按规定开展联合审核。联审结果在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hetda.hefei.gov.cn/)、市级媒体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审核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管委会审批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异议的单位需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提出的异议无效。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各条款均须提供: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知识产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济产出、及项目进展情况等),项目资金申请依据及申请资金金额(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模版见附件1)。
(2)合肥经开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政策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4)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的材料;
(5)合肥经开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政策资金申请诚实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6)2022年1月1日后签订的项目招商引资投资协议。
(7)项目公司人员社保缴纳记录,原则应不少于6人。
注意事项: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通过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款收据或银票流转信息。提供相关银行付款凭证的,发票开具时间及银行付款时间均需在申报时限内。所有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在兑付过程中确需但细则中未列明的申报材料,需由申报主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
(一)落户奖励。
1.申报条件:
(1)集成电路上市公司、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各环节领军企业(排名前十)、集成电路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区域性总部。
(2)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软件领域内国内单项前十强企业等国内龙头软件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区域性总部。
2.申报材料:
(1)由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1月1日(或上一年度申报截止日)至申报截止日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内容包括各股东方出资时间及资金明细等),并提供相关银行付款凭证。
(2)现场入驻运营的照片(应包含公司整体办公场地情况、公司logo、现场人员办公、具备研发测试开发相关的设备及软硬件设施等能证明投入运营的材料)。
(3)实缴注册资本金必须用于企业在经开区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固定资产、研发投入,不得虚假出资或以任何形式抽逃资本金,否则须退还全部奖补资金,并按照同期lpr利率标准支付利息。提供上述事项承诺书。
(4)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在我区设立总部、区域性总部的,按投产之前(或实际运营前)实缴注册资本金的5%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奖励额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
(二)装修补贴。
1.申报条件:
(1)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租赁区内办公用房,进行装修改造。
(2)集成电路生产型企业租赁区内厂房,进行洁净厂房装修改造。
2.申报材料:
(1)房屋装修消防验收合格证(根据国家规定无须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2)房屋装修合同、发票(附:物料清单)、银行付款凭证、园区物业提供的装修验收清单、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装修工程造价审计报告原件。
装修内容不含家具、办公用品、电器设备、绿植等软装。
支持方式:
(1)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根据租赁建筑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集成电路生产型企业租赁厂房的,根据租赁建筑面积,百级洁净厂房每平方米补助1500元;千级洁净厂房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万级洁净厂房每平方米补助5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上述补贴以“先装修后补贴”形式兑现。
(三)租金补贴。
1.申报条件:
(1)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租赁区内办公用房。
(2)集成电路生产型企业租赁区内厂房。
2.申报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
支持方式:
(1)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补贴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单价最高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按照“先交后补”的形式,前3年租金补贴100%,后2年租金补贴50%。
(2)对集成电路生产型企业租赁厂房的,补贴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补贴单价最高不超过15元/平方米/月,按照“先交后补”的形式,前3年租金补贴100%,后2年租金补贴50%。
(四)上台阶奖励。
1.申报条件:
年主营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8000万元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申报材料:
经审计的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支持方式:
(1)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主营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8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10万元、3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同一企业若满足多项条件,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
(2)奖励资金拨付给企业,由企业支付给核心团队。
(五)研发补贴。
1.申报条件:
(1)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且年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软件企业。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流片;
(3)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展首次全掩膜(full mask)工程流片。
2.申报材料:
对于软件企业研发补贴应提供
(1)软件企业研发投入,以税务加计扣除备案的数据为准,并提供相应材料;
(2)软件企业营业收入,是指软件企业主营业务年度销售额,以经审计的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对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应提供
(1)流片补贴申报明细表(见附件4);
(2)mpw、full mask情况说明,介绍产品主要功能及用途、技术指标及先进性、与公司其他相关产品的差异说明等;
(3)与晶圆代工厂直接签订流片合同,或通过相关国家“芯火”双创基地委托代理流片,或通过晶圆代工厂指定代理机构流片的,提供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增值税发票等相关材料;其中与境外晶圆代工厂(或境外代理公司)签订流片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形式发票、银行付款凭证、海关报关单(未报关的提供芯片销售合同等佐证材料)及以上材料主要内容翻译成中文的相关材料;
(4)其它形式的流片(非上述(3)规定的直接或委托代理流片方式),除提供上述佐证资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中介公司至晶圆代工厂交易的全过程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资料。
3.支持方式:
(1)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且年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软件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年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研发补贴。
(2)经认定,多项目晶圆(mpw)流片,按照流片费用30%给予补助;
(3)经认定,首次全掩膜(full mask)工程流片,按照掩模版制作费用30%给予补助;
(4)每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车规级认证补贴。
1.申报条件:
区内集成电路设计及模组企业,通过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第三方平台车规级认证。
2.申报材料:
(1)车规级认证证明材料;
(2)出具该认证材料的第三方平台资质证明材料;
(3)企业开展车规级认证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给予实际认证费用50%的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七)股权融资奖励。
1.申报条件:
上一自然年度,获得各类基金投资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
2.申报材料:
(1)上一自然年度,获得各类基金投资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的总体进展情况,投资金额及主要用途,培育计划,基金退出计划等。
(2)投资合同及到账金额证明(包括含有投资款流水的银行对账单、银行回单、财务凭证等)。
3.支持方式:
按照实际投资额(扣除区属国有资金投资部分)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股权融资奖励。
(八)自贸试验区试点政策。
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及项目纳入自贸试验区集成电路产业制度创新体系,纳入创新项目库。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纳入自贸试验区已实施的试点,享受试点政策。
(九)支持产业人才培育和引进。
对被认定为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产业人才的,按照我市人才政策可享受租房补贴、购房补贴、个税补贴、企业引才奖励、子女入学保障等支持政策。该条款按照我市、区现行人才政策有关条款执行。我区将配备人才服务专员。
四、附则
企业应做到诚信申请。符合本政策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经开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含上级要求区里配套的政策规定),采取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获得本政策支持的企业,10年内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税务、统计关系有迁出本区的,须全额退还政策奖补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追回资金并3年内不受理财政资金补助(奖励)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失信企业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内。已经享受市或区级“一事一议”政策的,不再享受本实施细则条款(含上级要求区里配套的政策规定)。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若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细则实时修订。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模版
2.政策资金申请表
3.政策资金申请诚实信用承诺书
4.流片补贴申报明细表
5.相关情况解释说明
附件1
申报政策类别:(见页底注释)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申请单位: xx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申请时间: 2023年x月x日
注:1.申报政策类别分为落户奖励、装修补贴、租金补贴、上台阶奖励、研发补贴、车规级认证补贴、股权融资奖励。
2.报告文本装订侧边请注明:xx政策类别xx单位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说明
为保证资金申请报告格式规范统一,便于审核,请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一、报告的字体字号
标题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_gbk字体,居中。
一级标题使用三号黑体,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
二级标题使用三号楷体_gb2312加粗,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
三级标题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加粗,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
正文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数字及英文字母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页码使用小四号半角阿拉伯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位于页面底部中间,从目录页开始至封底依次编码。
二、报告页边距及段落行距:页边距统一设置为“上下左右各为2.5厘米”,纸张方向可根据正文内容设置为横向或纵向。段落行距统一设定为 “固定值”29磅。
三、报告装订要求:正文用a4纸双面黑白打印,封面和封底使用白色布纹纸,胶装,一式两份。
四、目录:列出二级标题,并附页码。
五、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清晰可认,照片要能清楚看见标牌及型号等信息。
目 录
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和申报通知要求提供共性材料和个性材料,并编制页码。
关于***(具体政策条款)的申请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我司与管委会(投促局)于***年**月**日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项目主要从事******。协议约定***(如有特殊约定或考核指标)。
我司***(介绍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知识产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济产出、及项目进展情况等)。
我司租赁***,面积***,租金***;我司装修***万元,我司研发投入***万元;等等。依据《合肥经开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政策》,我司符合***政策条款,现申请政策资金***万元,其中租金补贴**万元,装修补贴**万元,研发补贴**万元;等等。
为支持企业发展,恳请管委会批准。
特此申请
***(公司全称)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注:联系人 *** 电话***
附件2
合肥经开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政策资金申请表 |
||||||||
申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单位:万元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
电 话 |
|
手机号码 |
|
|||
项目负责人 |
|
手机号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开户银行 |
|
信用等级 |
|
帐 号 |
|
|||
主导产品 |
|
|||||||
上年度
财务状况 |
资产总额 |
|
负债总额 |
|
净资产总额 |
|
||
销售收入 |
|
工业总产值 |
|
出口创汇
(万美元) |
|
|||
净利润 |
|
上缴
税金总额 |
|
上缴所得税 |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地址 |
|
|||||||
申请条款 |
1、 |
申请金额 |
1、 |
|||||
2、 |
2、 |
|||||||
… |
… |
|||||||
企业缴纳
社保人数 |
|
|||||||
是否有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信用合肥失信记录 |
|
|||||||
附件3
合肥经开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政策资金申请诚实信用承诺书
合肥经开区投促局、财政局: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 年合肥经开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政策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接受合肥经开区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
|||||||||||||||||||||
流片补贴申报明细表 |
|||||||||||||||||||||
序号 |
申报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信用情况 |
流片类型 |
流片对应产品型号 |
合同号 |
合同对方单位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发票编号(每张发票逐行列出) |
发票时间 |
发票金额(不含税) |
发票货物名称 |
收款方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万元) |
申报补贴比例(mpw填70%,full mask填50%) |
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
||
人民币(万元) |
外币金额 |
人民币(万元) |
外币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 5
相关情况解释说明
一、企业类型判定
1.集成电路企业是指以集成电路(含半导体功率器件、mems、光电器件、化合物半导体)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及零部件、材料、高端验证、工具软件(eda)、ip等领域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上述制造的为生产型集成电路企业。按其主营业务收入划分,原则上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该领域的50%。
2.软件企业分为软件开发和服务(含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软件开发和服务是指满足需方信息技术需求的服务产品与服务过程的总称,包括进行软件开发并提供软件产品的服务,为需方提供开发、应用信息技术以及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的服务,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提供支持需方业务活动的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指统计代码为64、65开头的企业;如遇暂无统计代码或存在争议的企业,需经专项审计后其软件业务收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0%。
3.集成电路上市公司是指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在境内 a 股、 境外主板上市的企业,不含新三板上市企业。
4.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各环节领军企业是指在上一年度中国半导体协会、集邦咨询、集微网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排名中,排名前十的企业。
5.独角兽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市场估值10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准独角兽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市场估值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具体以上一轮融资投后估值为准。
6.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是指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自2016年正式发起的,国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非常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评选榜单企业。自申报年度起前2年内的上榜企业。
7.软件领域内国内单项前十强企业等国内龙头软件企业是指上一年度及当年(下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上榜企业,全国工商联向社会公布的上规模国内民营企业排名100以内企业,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排行榜上榜企业,其他由国家部委或全国性行业协会颁布的排行榜排名前10名的企业。
8.总部项目分为总部、区域性总部(含功能总部)2类:总部是指企业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变更迁入经开区,或者在经开区设立原总部公司的上层控股新总部公司,同时新总部公司营收应高于其他分支机构。区域总部指经总部授权或直接控股,落户经开区的行使跨地级市以上区域范围综合管理职能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关联交易说明
1.从项目执行期至政策申报当年,交易主体(含母子公司持股)之间存在股权关系,并且单方持股比例(或双方互相持股累计)超过10%以上的,均判定为关联交易。
2.原则上不支持关联交易。确实需要开展关联交易并申请政策支持的,企业需提供境内采购相关材料(可从性能需求、供给方性能对比、专家论证等方面提供),佐证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
三、其它
涉及按票据补贴的事项,补助费用不含税费;在拨付资金前,企业需提供票据抵扣联,由所在地产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避免重复申报。
安徽偶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手机网站 k8凯发欧洲杯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