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7
根据《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政办〔2020〕14号)、《关于开展疫情期间暂遇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2020年新型政银担担保费补贴两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肥西县新型政银担担保费补贴项目经企业申报、乡镇(园区)转报、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初审、部门联审,共有57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6家企业部分申报材料缺失。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24日)。
自公示之日起:1.凡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详细内容和事实根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6家申报材料缺失的企业,在公示期内补充提供材料且未收到其他异议,按文件规定予以奖补。逾期不提供,视做放弃申报。
业务咨询电话:68857216。
肥西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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