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徽省科技厅等5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单位名单核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合肥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1年9月13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阜经信【2021】79号)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市级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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