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6
各县、区科技局,相关企业: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我市2016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为在我市注册,且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试点)或已备案的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成立2年以上,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之间,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年上缴税收不少于20万元,农业企业年净利润不少于10万元;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成立当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或成立第二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100%以上且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
(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60%以上,工业或服务业企业近2年销售收入或上缴税收增长率的年均值达10%以上,农业企业近2年净利润增长率的年均值达10%以上。
(三)企业近2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达4%以上,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研发机构。
(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有效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4项以上或植物新品种权1项以上。
二、申报材料
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淮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表。
(二)淮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书。
(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高新技术、创新型(试点)企业证书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文件复印件。
(五)财务指标证明文件。
企业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近2年销售收入,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内容包括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和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六)企业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七)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文件复印件或自建机构证明。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为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
2、知识产权。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是企业近两年内获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动植物新品种等。
3、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须完整,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不可缺项、少项,各类指标、数据前后表述一致;财务报告须盖申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地点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附件1:
附件2:
联系人:市科技局 胡明飞 6644826
市政务中心窗口 李学民 5368136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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