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23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现将《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细则》(合科〔2019〕78号)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第七条修改为: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费用原则上为6万元,项目研究费用分两次拨付,《合同书》签订后拨付50%,项目验收结题后拨付50%。
第十一条修改为:市科技局依据《合同书》及相关要求对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价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有:是否达到《合同书》约定的目标和要求,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是否清晰正确,研究成果的水平、作用和创新性,研究成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实用性、可操作性等,并评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次。
《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细则》(合科〔2019〕78号)其余条款不变。
合肥市科技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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